2012年,辽、吉、黑三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223元、20208元和17760元(同期全国平均为24565元),同比增长13.5%、13.6%和13.1%(同期全国平均增速为12.6%)。辽、吉、黑三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9384元、8598元和8604元(同期全国平均为7917元),同比增长10.3%、14.5%和13.3%(同期全国平均增速为13.5%),实施振兴战略十年来,东北三省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,辽、吉、黑三省农村居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,辽、吉两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。